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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文明办 2020-10-16 16:11 浏览量: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516日至616日,区委巡察组对区委文明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1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区委巡察四组反馈巡察意见和整改要求后,区委文明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1月17日,召开室务(扩大)会议,原汁原味传达学习反馈会精神,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会上要求全办党员干部要对照问题深学细研,举一反三、靶向整改,不断增强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日常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了5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各分管领导主动认领责任,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各科室协同配合、整体推进,形成了以上率下、以下促上的工作氛围。

(三)聚焦问题发力,全程跟进督导。逐项对照区委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2项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关于区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区委巡察四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间表、整改措施和责任领导、责任人。采取周推进的方式,实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并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一些拿不准的整改问题及时向区委第四巡察组和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沟通请教,并与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截至目前,12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四)坚持标本兼治,推进常态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相结合,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切实将制度建设和执行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截至目前,共制定完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财务管理等各类制度11项,力争从根源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够有力。

1)针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继续将移风易俗开展情况作为文明创建考评、年度精神文明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在2019年文明村镇届中初评及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中,对移风易俗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街道)予以扣分。配合移风易俗办规范镇、村“三员”队伍管理,加大教育培训,2019年指导各乡镇(街道)组织召开“三员”队伍培训会约20场次,及时杜绝迟报、漏报现象。严格实行事前报批制度,针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配合宣传部各个督导组,每月对镇村移风易俗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防止隐性变异,并运用好督查结果,作为通报和考评依据。2020年防疫期间,相继印发了“防控疫情、移风易俗、共克时艰”倡议书》《移风易俗、文明新春倡议书》《关于加强民俗活动管理  倡树文明乡风的通知》《关于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精神文明教育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止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村镇干部劝导制止民俗活动,倡导群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缩减参加人员规模2020年1月21日至3月10日期间,全区累计取消婚宴、寿宴等喜事近350场,简办丧事约340场二是每年围绕春节、元宵、拗九等八个传统节日,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传承弘扬节日中孝老爱亲、文明节俭、反对迷信等文化内涵,2019年起至2020年3月,全区各级累计开展了400多场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文明进社区  温暖千万家”学雷锋志愿服务、“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移风易俗、扫黑除恶等内容的宣传活动,2019年起至2020年3月,累计印发移风易俗宣传资料10万余份。积极组织长乐电视台、吴航乡情报等媒体及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刊播简办红白事、文明祭扫等移风易俗公益广告,通过移动平台向群众推送孝老爱亲、移风易俗等内容的宣传短信,2019年起至2020年3月,累计发送相关短信5万余条。三是加强首占、江田等省、市级家风家训馆运行管理,推动有条件的镇村建立家风家训馆,通过家风家训、乡贤事迹等道德教化资源,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感受文明节俭、厚养薄葬等乡贤文化的熏陶。积极组织各级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校园)通过道德讲堂强化对干部职工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2019年9月建立了福州市级道德讲堂,用道德教化群众,提升文明素养,截至2020年3月,已开展了6场市级道德讲堂活动。四是每年通过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推荐宣传活动,挖掘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移风易俗等典型,带动群众示范学习,2019年评选了“长乐好人”35名,“星级文明户”2065户。

2)针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优先将“我们的节日”福州市级主场活动安排在农村地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9年起至2020年3月,各乡镇(街道)承办了5场福州市级主场活动。常态化开展“长乐好人榜”评选工作,鼓励乡镇、村居开展“乡镇(村居)好人榜”以及“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二是为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19年在6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围绕理论宣讲、乡风文明等七大平台开展了近200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2020年在全区铺开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2020年3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的通知》,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以及各牵头区直单位建立专项志愿服务队伍工作三是2019年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班子成员着眼提升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需要,明确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家风家训馆、乡村少年宫等3个调研主题方向,深入一线指导农村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累计开展了12次调研活动。2020年2月12日下发了《关于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精神文明教育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止战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动员农村和企业参与到防疫宣传、志愿服务、移风易俗等精神文明教育工作。五是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2020年将继续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宣传活动,以“迎世遗”提升群众文明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3大行动、9项活动。抓好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和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村镇、企业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垃圾分类等主题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激发“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性,2020年将对参评2018-2020年度市级、区级文明单位的企业制定不同于机关单位的创建标准。

(3)针对创城工作存在“应考”心态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19年起至2020年3月,先后组织召开了区文明委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文明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等4场,下发了《关于开展助力社区(村)建设 共创文明城市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长乐区落实福州市2019年度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9文件,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联合交通、城建、交警等部门和吴航、航城两个街道先后开展非法张贴小广告、违规加装遮阳伞、“三车”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和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作,组织5个创城督查督导组每月两次开展实地查访,通报整改各类问题400多项与机关工委联合开展了8次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2020年4月开始,继续组织开展每月创城督导活动,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测评标准,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二是2019年起至2020年3月,单位主要领导逢会必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区委常委会上汇报了2次创城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区领导高度重视创城工作,并亲自带队检查、督导创城活动。2020年3月12日在全区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郑子毅对今年创城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将“乡镇(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2020年“当先锋打头阵、抓项目促跨越”主题竞赛活动内容,并在2020年3月16日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部署会上,单位主要领导对各乡镇(街道)今年重点工作作了指导说明。三是针对区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商务局、文体局、吴航街道西滨社区等单位被黄牌警告的问题,区委文明办积极对挂牌单位进行沟通指导,分析问题症结,协助开展整改工作,并顺利通过了2019年4月2日福州市创建办组织的复查验收工作,已全部脱牌。四是继续将创城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文明创建考评、年度精神文明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紧盯容易反弹回潮的不文明现象,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乡镇(街道)予以扣分。

    2.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够规范。

4)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19年10月12日重新修订完善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室务会议制度》、《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三重一大”决策及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二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记录,要求相关工作根据区委巡察反馈要求,详实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情况,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所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

3.扫黑除恶工作贯彻不深入。

5)针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继续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考评、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扫黑除恶的工作力度。二是2019年对全办干部职工进行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2019年起至2020年3月,“文明长乐”微信公众号累计刊播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信息20多篇,通过每月“文明进社区  温暖千万家”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平台,组织志愿者发放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内容的宣传资料近5万余份。平安宣传、扫黑除恶标语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内容,同步落实刊播。三是2020年3月10日,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了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会和扫黑除恶专项队长部署会议精神及区委常委会精神,今后会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6)针对理论学习没有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就理论学习没有入脑入心的问题,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认真抓好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教育工作,2019年以来,通过福建干部网络学院、人民党建云、党员e家、“学习强国”等在线学习平台以及微信工作群推送转发专题学习资料等方式,在快节奏的工作中开展微学习。同时,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进行“大学习”,其中,主题教育期间开展集中学习11次,专题研讨8次。此外,积极利用红色资源和先进典型,组织前往营前街道东屿烈士陵园、龙岩上杭(古田旧址)、玉田长乐第一支部旧址开展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三是注重强化理论联系实际,2019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比如:在社区开设“文明小讲堂”,着力提升广大市民的道德素养;比如,引导文明单位发挥资源优势,帮助社区提升街巷文化等。四是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关于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精神,极总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理论学习经验,于2020年2月15日修订完善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党员理论学习制度》,于2020年2月20日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2020年党员理论学习计划》,确保理论学习常态长效。

5.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8年9月前,区委文明办全体党员关系在区委宣传部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要按照宣传部统一部署,结合本职工作抓好落实,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到文明创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内容。成立党支部后,按规定每年至少2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坚决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继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和各类文明创建考评的重要内容2019年起至2020年3月,传达学习贯彻意识形态有关会议、文件精神7每半年专题研究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园广场汽车站等重要公共场所广泛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依托“文明长乐”微信公众号持续刊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微党课100讲》《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等以及扫黑除恶、移风易俗、垃圾分类等主题内容85,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0年2月15日制定完善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意识形态责任清单》。三是2020年2月20日制定的《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2020年党员理论学习计划》中,明确全年意识形态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未按要求及时成立支部。

8)针对文明办正式党员超过三人,未按要求及时成立党支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2018年省委巡视反馈有关区委文明办未成立独立党支部的问题,现已整改到位。20186月22日向区直宣传系统提出了成立支部的请示,并于2018年9月6日获批成立2018年9月21日,区委文明办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了第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2018年10月12日,严格按照选举程序,产生了区委文明办党支部第一届支部委员会。2018年10月16日,正式收到区直宣传系统批复文件后,支部克服经验不足等困难,认真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切实加强制度、组织和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

9)针对接待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16年以来,逐步规范接待报销管理,未出现陪宾超标、转嫁报销接待费等问题。关于“2013-2014年间共48笔接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其中4笔陪宾超标”问题,经咨询区委巡察四组相关经办同志,陪宾人数超标问题的整改以今后规范执行相关制度为主,区委文明办已2019年12月17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暂行)》,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等程序,严禁再出现凭证不齐全、陪宾超标、转嫁报销接待费等情况。关于“2015年7月在志愿者联合会账户转嫁报销接待费用850元”问题,2020年3月18日,将850元转嫁报销接待费用退还至志愿者联合会账户。二是2020年3月10日,组织全办人员学习相关财经制度,进一步熟悉接待报销规定,并严格执行。

10)针对差旅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涉及差旅费报销金额超标的两位同志于2020年2月17日主动将超标准报销金额共计50元,按规定退还至国库支付中心。同时,就差旅费把关不严的问题对财务进行了提醒谈话,就差旅费报销金额超标问题对相关两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19年12月17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暂行)》,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审批、报销等程序,自2018年10月至今,均有附审批单进行差旅费报销。

8.工作作风不扎实。

11)针对“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就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不积极问题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做好基层调研工作。二是2019年4月4日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于2019628传达学习了传达学习全区严肃会风会纪有关工作部署会精神及《长乐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查摆了政令不够畅通、基层形式主义等四个方面八个问题清单,2019年6月20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关于开展“区直机关服务基层年”活动方案》,截至2020年3月,开展了20余次调研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比如,在2019年各级文明村镇届中考核中,对测评内容进行了调整压缩,并实行电子材料审核的方式,大大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三是2019年12月17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工作作风建设制度(暂行)》,明确班子成员每季度最少调研一次,相关科室两个月至少调研一次。四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班子成员着眼提升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水平需要,明确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家风家训馆、乡村少年宫等3个调研主题方向,累计开展了12次基层调研活动,认真梳理相关意见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形成了3篇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12条。召开了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

12)针对干事创业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用好一线干部考察“指挥棒”,完成了2019年度一线干部考察工作,并将个人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干部考核依据之一,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一以贯之推进全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创城工作方面得到了福州市委文明办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区委文明办紧紧聚焦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总要求,围绕五大具体目标,从严从实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得到进一步提振达到了主题教育预期目标三是2019年12月17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工作作风建设制度(暂行)》,明确班子成员每季度最少调研一次,相关科室两个月调研一次,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四是2020年2月17日,进一步调整了办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各科室人员分工安排,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13)针对考勤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就考勤纪律不严格的问题对相关两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涉及考勤信息录入不及时问题的两位临聘人员已离职,对分管考勤纪律工作的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他们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二是2019年7-8月新招聘的临聘人员一上岗就录入了考勤信息,今后将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录入新进干部职工考勤信息,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通报。三是围绕内部考勤管理,举一反三,于2019年10月12日重新修订完善《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考勤制度》,严格要求全办同志外出公干须按规定填写好《文明办干部职工去向登记表》及《文明办个人请假、公出情况记录表》,严明考勤纪律,并做好请销假、外出审批、登记、存档等事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主体责任弱化。

1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19年起至2020年3月通过全办室务(扩大)会、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章精神18次,每半年专题研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二是2019年11月15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明确了班子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单位监督责任,定期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15)针对述责述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就述责述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两位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提高思想认识,摆正查摆态度,严格执行述责述廉制度。两位同志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今后对查摆问题认真对待,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16)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19年12月17日修订完善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暂行)》,督促党员干部落实好各项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对单位可能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梳理,于2020年2月15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2020年2月17日组织召开了区委文明办廉政风险防控分析会,听取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针对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10.监督责任不到位。

17)针对未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于2019年12月17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暂行)》,于2020年2月15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按照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要求,认真开展廉洁纪律和“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丰富廉洁过节宣传活动,2019年以来,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全办会议、学习营滨路工程建设警示教育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等形式,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18)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化。2019年起至2020年3月,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累计开展了7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其中,班子成员间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4人次,分管领导对科室成员也相应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组织生活会,班子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间提出了12条批评意见,推动红脸扯袖成为常态。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力度,2019年以来,在单位设立了廉政文化宣传长廊,通过全办会议、学习营滨路工程建设警示教育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提醒谈话等多样化的廉洁教育宣传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19)针对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8年11月,区委文明办正式加入区委宣传部联合工会,会员每月按时缴纳工会会员费,并集中转账至区委宣传部联合机关工会委员会账户。

20)针对固定资产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18年在自行购买空调前,财务已咨询财政局采购办,如果在网上超市无该空调型号,可不必通过网上超市购买,但需要做好网上超市留痕记录。2020年2月2日,该台空调采买相关程序已按要求补齐。二是2019年12月15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针对固定资产采购不规范的问题,明确了防控措施。三是2019年12月17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暂行)》,2020年3月10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经制度,提高对政府集中采购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21)针对财务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就财务把关不严的问题对财务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对以往报销凭证进行回头看,对漏签字、骑缝签字等问题已请前任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于2020年2月13日补签到位。二是2019年12月15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针对审批手续不规范、报销材料附件不全的问题,明确了财务防控措施。三是2019年12月17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暂行)》,2020年3月10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经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审批程序,规范报销所附的凭证、清单等材料。

22)针对财务管理方式落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就财务管理方式落后的问题对财务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加强业务学习。二是2019年12月17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暂行)》,2020年3月10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经制度,进一步明确发放给干部职工的工资(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使用现金发放。2020年3月份已停止使用传统现金方式发放各类奖金及临聘人员工资等。

12.项目监管和参建主体履职不力。

23)针对工程项目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普济寺夜景灯光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先前由灯管办负责,灯管办已于2014年4月划归住建局管理。该项目档案材料疑在2017年10月文明办办公地点搬迁时遗失,巡察期间已向区委巡察四组作了说明二是2019年12月17日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暂行)》,2020年3月10日,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财经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加强工程项目规范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组未向区委文明办移交巡察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区委文明办在区委巡察四组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即知即改、边巡边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区委文明办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以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评选表彰为契机,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工作、抓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不断开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8922305;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新民路53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wmb@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文明办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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