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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00708016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0 年 8月 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乐区朝阳北路10号 (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2881389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永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土地证号:长玉集建(1992)字第113106号)
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长青村上曹14号
350182005006C00030
F00010001
S用地=65.82 (其中独用面积20.42平方米,共有分摊45.4
平方米)
S建筑=61.26
宅基地
宗地四至:
东:本墙邻共有厅
西:共墙邻刘金德
南:本墙邻共有走廊
北:本墙邻共有走廊
注:混合结构三层。
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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