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组向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的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7日 11:08 信息来源:长乐区委巡察办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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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1月26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对鹤上镇、玉田镇、首占镇、罗联乡、梅花镇、文岭镇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围绕“三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福州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长乐区委书记何杰民在听取本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强调,要不忘初心,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坚决落实巡视工作方针;要狠抓整改,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改”和“立”相统筹,督促建立长效机制;要持续发力,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实践探索,提升监督质效,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鹤上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重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尚有差距,落实“两违”整治、移风易俗等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效能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财经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农村“三资”和工程项目监管不力;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党员队伍管理不严;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罗联乡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落实“两违”整治、移风易俗等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对农村“三资”和工程项目监管不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管理不够严格;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玉田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推动绿色发展发力不足,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不到位,“两违”问题较为严重,推动民生事业发展不够有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待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还需加强,形式主义问题仍有发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对工程项目和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党员干部队伍管理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上轮常规巡察和村级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梅花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渔业发展管理主动作为不足,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待加强;干事创业精气神仍需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上轮巡察和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首占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乡村振兴、“两违”整治等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社会综合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监管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党务工作开展不扎实;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文岭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落实“两违”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移风易俗等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还有差距,社会综合治理有待加强;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或发现反映一些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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