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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民政局定期回访社会组织承诺事项
来源:长乐区 2022-07-20 16:12 浏览量:

根据行政服务中心“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社会组织登记效率,根据福州市民政局实行社会组织登记告知承诺制,我局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中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为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督促落实诚信承诺事项。我局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对新成立的爱心协会、培训机构等3家社会组织开展了实地回访。

我局相关人员对社会组织登记中签订的承诺的事项一一对照落实,收集资料、查看场所、开展座谈交流,全面掌握社会组织运行情况,同时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讲解,帮助协调解决问题,解答疑问,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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