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89号)文件精神。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政策不重复享受。
经审核福州市长乐区闽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246人符合条件,拟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6.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91-28989162
来访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来访来信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一楼
附件:长乐区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第一批)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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