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3〕4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意向单位按照中国质量协会文件要求(详见附件),对照2023年度质量标杆重点遴选方向、遴选标准和申报条件,将企业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式四份(加盖企业公章),于8月29日前正式报送我局技术进步科。
二、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系统办理。请意向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编写和网上同步报送。申报企业应于8月29日前完成网上在线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陈念、王苏瑜,联系电话:0591-28927875,邮箱:clqgxj_tp@163.com。
附件:《福州市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榕工信技术〔2023〕47号)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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