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乐区梅花镇海防执勤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审查意见
日期:2021-01-19 15:15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区纵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长乐区梅花镇海防执勤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报告》(纵横交建工〔2020〕231号)已收悉,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投标单位资质、人员设置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同意本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人员设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同意本项目的人员要求设置:(1)项目经理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2)项目总工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职称等级:中级 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
二、业绩要求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三、评标办法
根据《福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公路电子招标投标示范文本(2020版)>》(榕交建〔2020〕20号),同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下浮率K值取12%。
经审查,区纵横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上报的《关于长乐区梅花镇海防执勤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报告》中关于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人员设置要求、业绩要求、评标办法等符合招投标规范。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