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新任教师专项招聘拟聘用对象选岗、体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4-04-20 11:34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教育局
根据2024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现将专项招聘拟聘用对象选岗、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岗及签定就业协议
(一)对象:
师范类教师专项招聘(第二场)拟聘用对象(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
2.地点:长乐区教育局一层进德厅。
(三)注意事项:
1.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2022届及以前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原件(无法提交的应提供书面说明)。
2.签订就业协议须本人到场,未经批准在规定期限内不到我局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对象按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现场选择用人学校。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参加2024年长乐区新任教师(含长乐职业中专学校)专项招聘且已于长乐区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的拟聘用对象(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时间:
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半天。
在规定时间内未经我局同意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体检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52号)。交通:地铁达道站(A出站口);公交市一医院或十四桥或好又多联信店站。咨询电话:0591-88306211(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
(四)体检流程:
1.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达福州市一医院体检中心,并携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体检中心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2.持体检表与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窗口将体检类型告知工作人员,体检类型为:普通教师。
3.完成拍照登记、领取指引单、缴费后到体检中心二楼各科室进行检查。
4.全部检查结束后将含有体检数据的体检表和指引单交到体检中心一楼“收单处”。
5.体检报告由我局负责统一领取,个人不得领取。
6.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体检人员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或对初次检查项目进行复查。
(五)注意事项:
1.因体检项目中“胸部透视”对胎儿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请怀孕的拟聘用人员务必申请延期体检!
2.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大量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
3.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4.幼儿教师资格证体检注意事项:(1)检查前须填写《妇科外阴检查知情同意书》;(2)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体检,其他项目照常进行;体检完毕后告知收单处工作人员做好登记,经期结束后的3-5天再进行妇科检查。
5.体检现场不允许与本次体检无关的人员在场,请听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的安排,积极配合体检。
6.根据标准,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者不合格,请自备能矫正到4.8的眼镜。
7.请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8.为避免影响胸部摄片(DR)的检查结果,体检当天请穿着宽松、无塑料、金属、亮片等饰品的服装,女性请穿着运动型内衣(内衣等服装不符合要求的,医生会要求考生更换为指定服装)。在体检过程中,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9.体检当天无论项目做完与否,务必将体检表格交给收单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带走。(未完成的体检项目要告知收单护士)
10.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其中普通教师资格403.7元,幼儿教师资格429.7元。
11.体检不合格或未经批准在规定时间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余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2.已在福州市第一医院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及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公费师范生入职体检合格的考生,可将体检表复印件(加盖福州市第一医院体检合格专用章)于4月23日前交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确认后予以免检。
三、档案转递
拟聘用人选应于4月24日前持身份证、档案寄存证明(全日制2024届毕业生不用提交)到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首占镇和谐路62号)开具个人档案调档函,并自行办理调档手续。考生档案应于2024年7月10日前转递至长乐区教育局档案室(收件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62号,邮编:350202,联系电话:0591-28939579,收件人:陈老师。)
四、岗前培训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所有拟聘用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均应参加岗前培训,有关培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延期体检申请报告。
福州市长乐教育局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