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通知: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关于下拨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4-11-05 08:33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浏览量:{{pvCount}}

| | | |

日期:2024-11-05 08:33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各民办养老机构、福州市长乐区福龄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共长乐区委 长乐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委〔2017〕11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3〕75号)文件精神,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非护理型床位2200元/床/年、护理型床位2800元/床。获评四星级和五星级的养老机构,在床位运营补贴的基础上,分别按每年每床100元和200元的标准增加补贴。经审核,决定下拨14家养老机构2022年度床位运营补贴95.67万元。

        请各养老服务机构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并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度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统计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