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集中照护困难群众失能老年人补助的通知
日期:2024-09-18 11:44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预算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65号)文件精神,对入住养老机构的低保对象中完全失能老年人,对其集中照护支出的差额部分给予补助。经摸底,我区目前符合条件的对象8户8人,发放2024年第四季度集中照护困难群众失能老年人补助共计40614元,每月发放13538元。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集中照护困难群众失能老年人补助发放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