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公示(疾控监督2024-9)
日期:2024-12-24 10:21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序号 |
处罚类别 |
相对人名称 |
处罚(案件)名称 |
地址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备注 |
1 |
警告;罚款 |
长乐爱尔眼科门诊部 |
长乐爱尔眼科门诊部未建立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案;消毒工作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
长乐区吴航街道胜利路227-233店面 |
未建立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消毒工作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予以处罚 |
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2024.12.23 |
榕长卫传罚【2024】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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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罚款 |
杏植口腔诊所 |
杏植口腔诊所消毒工作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
长乐区漳港街道商行街189,191号 |
消毒工作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2024.12.23 |
榕长卫传罚【2024】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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