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通知:

2024年度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公示

日期:2024-12-12 10:47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pvCount}}

| | | |

日期:2024-12-12 10:47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序号 处罚类别 相对人名称 处罚(案件)名称 地址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文号 备注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药品器械;罚款 黄碧莲 黄碧莲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建设路100号 黄碧莲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本人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长乐区金峰镇建设路100号开办医疗机构并开展诊疗活动,违法所得4万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及福州市卫健委自由裁量综合(2021.3.10)FZ01WS-CF-0443的规定予以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肆万元;2、没收药品器械壹箱;3、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2024.12.06 榕长卫医罚[2024]25号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