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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公示(疾控监督2024-8)

日期:2024-12-09 10:41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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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序号

处罚类别

相对人名称

处罚(案件)名称

地址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文号

备注

1

罚款

陈庆伟口腔诊所

陈庆伟口腔诊所消毒工作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等案

长乐区古槐镇湖坂村红湖新村8号一层

消毒工作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予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24.12.06

榕长卫传罚【2024】05号

 

2

警告;罚款

鹤上镇北山村卓朱里卫生所

鹤上镇北山村卓朱里卫生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

长乐区鹤上镇北山村卓朱里438号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

违反《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予以处罚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2024.12.06

榕长卫传罚【2024】06号

 

3

警告

天柱峰内科诊所

天柱峰内科诊所医疗机构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案

长乐区江田镇漳流村流水南区333-28、333-29号

医疗机构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案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款予以处罚

警告

2024.12.06

榕长卫传罚【202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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