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公示(疾控监督科2024-6)
日期:2024-11-20 15:41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序号 |
处罚类别 |
相对人名称 |
处罚(案件)名称 |
地址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备注 |
1 |
警告 |
康信内科诊所 |
康信内科诊所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案 |
长乐区古槐镇仙桥村方沙111-13号 |
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予以处罚 |
警告 |
2024.11.20 |
2024-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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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警告 |
长乐协立门诊部 |
长乐协立门诊部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案 |
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路航滨花园7幢1-2楼 |
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予以处罚 |
警告 |
2024.11.20 |
2024-03-05 |
|
3 |
警告 |
江田镇漳流村卫生所 |
江田镇漳流村卫生所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案 |
长乐区江田镇漳流村南区477号 |
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予以处罚 |
警告 |
2024.11.20 |
2024-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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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警告 |
鹤上镇白眉村七斗墩卫生所 |
鹤上镇白眉村七斗墩卫生所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案 |
长乐区鹤上镇白眉村七斗墩67号 |
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予以处罚 |
警告 |
2024.11.20 |
2024-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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