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查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点的通知
日期:2023-04-17 10:01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乡镇(街道):
根据省、市、区有关瓶装液化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职责分工,乡镇(街道)要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各自辖区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打非治违”行动,组织人员对各自辖区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液化气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环节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液化气违法违规行为。
各乡镇(街道)对排查工作要做到全面、具体、不遗漏、不隐瞒,对排查到的非法经营点要及时抓好整治和监控,每月进行跟踪复查。并于每月25日之前,将《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点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报送至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当月没有报送的,则视为该辖区当月无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点。
办公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液化石油气服务中心(长乐区新行政中心13号楼310办公室)
联系电话:28835722
传 真:28835722
电子邮箱:344419807@qq.com
特此通知
附: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点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福州市长乐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
专项整治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