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23期)
日期:2024-11-25 20:41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营前乐美汇生鲜超市销售的南瓜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为XBJ24350112372508726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南瓜饼(生产日期:2024-07-11,规格:420克/盒),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营前乐美汇生鲜超市,不合格项目为柠檬黄。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4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营前乐美汇生鲜超市现场送达了上述批次不合格南瓜饼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上述批次南瓜饼2盒。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批次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南瓜饼(生产日期:2024-07-11,规格:420克/盒,生产商:福州郭涛食品有限公司)2盒;3.没收违法所得160.2元;4.罚款1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为销售环节,南瓜饼的不合格项目为柠檬黄,不合格项目属于食品添加剂,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超范围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整改措施: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加强进货查验。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