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公告(第一批)
日期:2024-01-16 16:22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26号)、《关于开展打击短期参保骗取失业补助金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52号)文件要求,经核查,张纯召等6名人员在领取我区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参保就业,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现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张纯召等6名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者,于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进行退款,拒不退还的,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退款信息:
户 名: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银行账号:110510100100020989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区劳动就业中心
邮 编:350200
电话:0591-28931101,0591-28989162
附件:2024年失业保险待遇退款名单(第一批)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