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B-03、04地块动态维护的公告
日期:2024-06-26 15:06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4〕72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21-B-03、21-B-04地块控规调整意见,建筑密度上限由45%调整至50%,建筑高度由24米调整为31米,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依法依规启动地块控规动态维护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4年6月20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分区单元B基本单元,福港路南侧、鹏程路西侧、长锦路北侧、江夏路东侧。21-B-03地块,用地面积23公顷(约345亩),21-B-04地块,面积25.8公顷(约387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林地、草地、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21-B-03、21-B-04地块,建筑密度上限由45%调整至50%,建筑高度上限由24米调整为31米,建筑高度与地块规划标高总高度小于等于52.38米,按地块所处的机场净空内水平面、过渡面、进近面进行分梯段控制,并应同时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福建民航安监局要求;其他规划控制指标均保持不变。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B-03、04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B-03、04地块动态维护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10个工作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