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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区滨海新城松下片区控350182-39-F-2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日期:2024-06-26 15:05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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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控站选址等有关问题的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4〕59号)、《关于福建省投资集团海上风电场项目等有关问题的纪要》(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2024〕71号)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福建省投资集团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陆上集控站拟选址地块中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的规划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M2)调整为供电用地(U12)。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启动新选址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现区资源规划局已按程序启动控规调整,于2024年6月20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福州新区滨海新城松下片区,规划范围北至规划垅下五路,西至规划垅下二路,东至规划滨海路、南至垅下溪生态保护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拟调整用地面积13725平方米(约20.6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为乔木林地、果园、科教文卫用地、特殊用地、工业用地、农村道路用地。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将39-F-24地块由二类工业用地(M2)调整为供电用地(U12)。

  2、规划指标调整。容积率小于等于0.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筑限高调整为24米。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福州新区滨海新城松下片区控规350182-39-F-2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福州新区滨海新城松下片区控规350182-39-F-24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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