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基层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规范
日期:2022-10-20 16:30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
为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22〕70号)要求,现制定我区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规范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规划、功能、标识、设施、资料、管理的统一,提供规范的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宣传解读功能提供更便捷、更集中、更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不断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内容
(一)建设范围
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区级政务公开专区(即: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向村(社区)延伸。
(二)建设内容
政务公开专区必须具备自助查询、资料阅览、信息申请、政策咨询功能。
1.自助查询:提供自助查询设备,方便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
2.资料阅览: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料,方便群众通过复印、拍照、原文查阅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3.信息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样表,接收政务公开工作建议意见。
4.咨询解读:提供政策咨询,政策解读。
三、建设要求
1.资源集约,避免浪费。按照“分区合理、风格统一、便民实用”的原则,合理确定空间布局,充分整合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现有场所和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标准统一,规范管理。区本级专区名称为“长乐区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各乡镇街道专区名称为“XX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专区实行标准化服务,做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设施、统一管理。
3.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全力推行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场所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标准规范一致。要及时动态更新有关政策文件,不断对各功能分区进行整合优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配置。应安排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人员在专区工作,提供信息查询指导、依申请公开填写、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组织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接待和服务保障能力
(二)加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政务公开专区规范运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建议意见等事项信息登记、数据分析,为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加大保障力度。单位要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办公设备等,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日常运行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四)严格督促整改。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建设或推进不力、服务质量不高的,予以督促整改。
附件: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附件: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功能区 |
建设内容 |
服务要求 |
实现功能 |
备注 |
自助查询区 |
配备不少于1台台式电脑及1台打印机 |
必须保证网络畅通和查询设备、打印设备正常使用。电脑需接入“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 |
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查看工作流程,办事流程,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
对群众自助查询提供必要引导和帮助。 |
资料查询区 |
配置资料架(柜)及必要桌椅、纸笔等设备。提供当年度区政府工作报告、政务公开制度汇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料。 |
提供的政府信息资料,要以需求为导向,聚焦民生实事,提供更多利企便民的信息,并做到更新及时,摆放有序,便于查找。 |
线下查阅政府信息,查看工作流程、办事流程,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
除办事指南外,原则上不得将资料原本带离。 |
信息申请区 |
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区政府及其部门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及接收地址。 |
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工指导。 |
指导群众正确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建议。 |
原则上不直接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