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福州市长乐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长政办〔2020〕79号))
日期:2020-09-09 16:44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20〕9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决定成立福州市长乐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育民(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陈 宪(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 强(区发改局总经济师)
成 员:李利锋(区委编办四级主任科员)
李道起(区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吴忍心(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郑黎明(区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刘赛铃(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赵向阳(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郑力毅(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林 安(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作志(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在昌(区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陈礼遵(区住建局党组成员、系统党委副书记、四级主任科员)
陈敏强(区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系统党委副书记)
马国富(区信访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 凯(区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郑国栋(区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郑文捷(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王宏勇(区海洋渔业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何金旺(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柯永秀(区工信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刘学荣(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兴明(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张 华(区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陈春霖(长乐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建军(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林妹娟(区档案馆四级主任科员)
郑 成(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地下指挥所主任)
王振彪(区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文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四级主任科员)
高 红(区医疗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林柯海(区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蒋义海(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办)
李贤勇(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桂斌(区气象局副局长)
林锦娟(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长乐管理部四级主任科员)
周燕英(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林建新(区智慧长乐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应双(吴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丹曦(航城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秘书)
何丽芳(营前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秘书)
陈剑彬(首占镇党委组织委员、秘书)
金齐杰(玉田镇党委组织委员、秘书)
陈其杭(罗联乡三级主任科员、工会主席)
潘晨丹(鹤上镇党委组织委员、秘书)
吴学坚(古槐镇党委组织委员、秘书)
柯娇云(江田镇党委组织委员、秘书)
林云梅(松下镇党委组织委员、秘书)
刘彩云(文武砂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黄 勇(漳港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秘书)
李胤辉(湖南镇党委组织委员、秘书)
姚行亮(金峰镇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 琴(文岭镇党委组织委员、秘书)
林夏冰(梅花镇副镇长)
朱 贤(潭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承宝(猴屿乡党委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强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日常协调工作。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