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州新区尾水泵站及排海尾水管工程(排海管道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组织专家评审前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位置:位于长乐区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13#泊位南侧海域。
二、用海面积:53.9137公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四、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区新行政中心3号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李宇遥;联系电话:18705005115
附件:《福州新区尾水泵站及排海尾水管工程(排海管道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