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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宣传部 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福州市长乐区 “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长乐普法网 2024-12-09 10:20 浏览量:

  长司〔2024〕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福州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在全区集中深入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宪法学习宣传。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福州市长乐区“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宣传部          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陈杰、于佳 联系电话:28808617、28207352)

  2024年福州市长乐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在全区集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长乐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与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宪法宣传周”的重点宣传内容。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7日,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五、工作安排

  (一)重点活动 

  1.开展2024年全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咨询活动。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将在人民会堂前广场联合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努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

  2.组织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乡村、社区开展“蒲公英普法走基层 宪法宣传动起来”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

  3.开展宪法知识新媒体有奖竞答活动。借助“法治长乐”微信公众号,制作推送宪法日系列主题微课堂内容,开展宪法知识线上有奖竞答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宪法日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4.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等内容,组织开展福州市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网络专题培训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司法局

  (二)主题活动 

  各牵头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统筹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形成多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格局。

  1.宪法进农村。针对乡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乡村振兴”主题,大力宣传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针对性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宪法进社区。举办“宪法进万家”“弘扬宪法精神·巾帼普法在身边”等系列活动,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力量,打造“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社工站,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规定,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

  牵头单位:区妇联、区文化和旅游局

  3.宪法进校园。组织引导全区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鼓励各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

  4.宪法进机关。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组织集体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开展对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学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牵头单位:区直各部门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以职工服务中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法律服务站、职工书屋等为宣传阵地,向广大职工发放宪法、职工学法手册等宣传资料。

  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

  6.宪法进军营。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军人法治观念,组织指导军地法官、检察官、律师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法律。

  牵头单位:区双拥办、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重点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促进宪法精神广泛传播。

  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

  各单位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热点宣传,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众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三)运用各种载体持续刊播 

  重要区域悬挂宣传“12·4”主题宣传标语。活动周期间,在重要地段悬挂宣传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标语。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地区实际,在人群密集区域或城镇中心悬挂主题标语;区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现有 LED 显示屏载体作用,滚动宣传“宪法宣传周”主题标语;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全区大中型企业、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等宣传引导工作,围绕今年主题开展宣传;区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全区各中小学校利用好校内外现有 LED 显示屏等宣传载体,结合校园实际开展宣传;区文旅局要做好对全区宾馆(酒店)类单位的宣传引导工作,帮助他们利用好 LED 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开展宣传;区公安局、区交通局要充分发挥全区公交车、出租车车载 LED 显示屏宣传载体作用,滚动宣传“宪法宣传周”主题标语。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紧扣宣传主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整体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积极部署和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做好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活动宣传质效,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推动宪法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并广泛宣传宪法。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各级各类媒体要充分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报道,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断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坚持面向基层,融入群众日常。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要充分运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性普法,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依托村(社区)公共文化阵地开展宪法主题讲座。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要着力提升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各部门参照本方案策划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并及时报区司法局备案。同时,认真做好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总结电子版及活动照片(备注好时间地点主题)、视频、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于12月7日前发送至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邮箱(29551085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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