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无法收回公告审批表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6-26 17:05 浏览量:

原不动产权利人陈怿凡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155号龙芝·嘉华3#楼401单元的不动产,现已根据(2025)闽0111执55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5)闽0111执55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法律文书)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闽(2023)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1867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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