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建明上一手土地遗失登报声明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6-16 14:34 浏览量:{{ pvCount }}

本人卢建明有房地产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永和园8#楼101单元及101号杂物间,2004年05月31日卢建明买受陈振双产业已办理房地产交易转让,1994年05月19日陈振双买受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产业,现卢建明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换证登记。因陈振双持有的长吴国用(1995)字第19886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现卢建明申请办理登记声明作废。若有异议,请于三十天内日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声明人:卢建明

2022年 0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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