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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念好山水经 走稳生态路
来源:长乐区融媒体中心 2022-09-15 09:01 浏览量:

  先后荣获“国家生态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福建省十大醉美县城”“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闽江河口湿地获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A级景区,并入选“中国十大魅力湿地”、中国重要湿地名录,作为国家自然保护区最佳实践案例向全球推介;

  滨海新城岸线作为福建省唯一代表,获评全国首批美丽海湾提名案例;

  18个乡镇(街道)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其中16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猴屿乡获评国家级森林村镇,长安村获评全国生态文化村;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受到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通报表彰;

  创建“绿盈乡村”209个,其中高级版6个、中级版73个、初级版130个;

  全区主要流域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和6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陈塘港水系综合治理工作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经验推广;

  组建专业化“海上环卫”队伍,常态化开展海漂垃圾治理,推出福建省首个线上“智慧巡滩”管理平台,推进近海海域治理智慧转型,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排名全省前列;

  积极构建“6+”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8%以上,2022年以来,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

  这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展现的是长乐人10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汇聚的强劲力量。

  

  区生态环境局供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长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总书记嘱托,坚定不移地传承弘扬“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重要窗口。

  全区上下牢固树立“生态立区”发展理念,以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为出发点,以经济发展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朝着“海滨城市、山水城市”目标阔步前行。

  

  为了突出规划引领,我区制定了《福州市长乐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7-2020年)》和《福州市长乐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可落实、能实施,促进可持续发展。

  

  不断发挥敢为人先、先行先试的精神,我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扎实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和落实工作;

  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闽江河口湿地生态环境联合保护,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2个中央试点项目已按时完工;

  严格落实“河长制”,坚持新时代治水方针和治水新思路,系统推进河湖水系综合治理;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经济发展机制,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研究,探索创新绿色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推动绿色供应链金融体系发展。

  

  

  在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区生态环境部门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快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生态保护修复水平和生态环境全局管理能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记者 连玉 图片 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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