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刚推出的便民惠民政策就遇上了,我马上签约,还能成为长乐首个签约的职工。”近日,陈女士与丈夫来到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长乐管理部窗口,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窗口工作人员了解到夫妻俩在长乐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目前无房且租赁住房居住,于是向他俩详细地介绍10月31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的商业租房及公租房逐月冲房租政策,随后为其办理签约手续。
窗口工作人员收齐陈女士的材料后,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为陈女士办好了签约逐月冲房租业务。事后,手持《住房公积金逐月冲房租签约凭证》的陈女士感慨地说:“以前我们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每一次都要准备很多材料,还要本人到窗口办理。现在签约了逐月冲房租业务,以后都不用跑柜台,还能每月及时划扣抵房租,实实在在地减轻了我们不少负担啊!”
为了满足市民阶段性住房租赁需求,更好地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制度,实现一次签约,租金按月到账,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商业租房及公租房逐月冲房租的政策。
下一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长乐管理部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知晓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智能便捷,让更多的市民实现租得起、住得起房。
缴存职工申请逐月冲房租,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没有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二是职工申请租房提取时住房公积金已按月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含)以上;三是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前12个月未曾办理过除租房提取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即可携带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至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长乐管理部窗口面签《办理公积金业务涉及个人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授权核查家庭名下房产信息或公租房信息及婚姻信息后,即可申请签约。
(记者 杜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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