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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严查!这些行为扣分+罚款!
来源:长乐区融媒体中心 最美长乐 2024-10-23 15:59 浏览量: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加装遮阳伞

  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日前

  我区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

  全面启动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提升群众

  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

  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行动重点查处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加装遮阳伞

  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

  等交通违法行为

  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处以摩托车罚款100元记1分、电动自行车罚款50元;

  非法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

  处以摩托车罚款200元、电动自行车罚款50元,并收缴遮阳伞;

  闯红灯违法行为

  处以摩托车罚款150元记6分、电动自行车罚款20元。 

  行动中,区交警部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拆除装置、消除隐患”的原则,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各学校周边道路等设立查纠点,逐一检查过往车辆,对发现非法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律拆除,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的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处罚,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

  区交警大队共劝导、警告

  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

  不按道行驶、不戴头盔、闯红灯等

  交通违法行为19037起

  拆除遮阳伞10267把

  区交警大队提醒

  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违法加装遮阳伞,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携手共筑出行安全防线,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出行环境。

  (记者 陈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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