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所需材料 |
填报须知(材料备注) |
受理标准 |
委托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
持其他有效证件的,携带其他有效证件 |
材料信息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
委托书 |
委托书也可由公证处代书 |
材料信息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
委托所涉及的财产权利凭证 |
如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权利凭证。 |
材料信息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
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
材料信息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
受托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提供复印件即可 |
材料信息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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