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需要哪些材料?

应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医疗机构校验期内各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该校验期内的门诊量、住院量、日均门(急)诊人次、日均住院人次、门诊人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等业务情况)。

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

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处理情况。

7.特殊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8.卫生专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医师资格证号、执业证号、类别、执业范围、职称;护士执业证书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及检验、药剂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

9.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属单位: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所属分类:医疗服务 时间:2024-08-3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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